借用AI Law 的Youtube 频道One Minute US Law, 和大家简单聊一聊最近热点事情引发的一些询问。
文字稿:
对于生前信托和遗产规划,我们之前已经做过不少的科普,包括文章、讲座、视频、podcast 等,但最近我们收到了很多非常有针对性的问题。现在借助AI Law 的平台和大家聊一下。
最近大家比较关心的主要是两大问题,第一,由于美国的法律里,过世方有配偶和小孩的情况,过世方的父母并没有继承权,那么有没有办法保障自己去世之后父母的生活?第二,如果夫妻一方先去世,仍然健在的配偶再婚再育,那有什么方法能保障自己未成年小孩的权益?
我这里首先要说一个大前提,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仍然是夫妻两个人希望共同做规划的情况。也就是说,大家的整体目标还是一样的。如果今天你们就这些基本的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或者你考虑的是防火防盗防配偶,防到一个程度你们无法一起做规划,那这个视频就不用继续看下去,而应该各找律师,针对自己的一半资产,各自做规划。
第二个前提,因为我自己是加州的律师,这个视频里所讨论的情况都适用的是加州法律。加州作为共同财产的州,一般婚后获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那我们首先来说第一点。
在加州法律里面,过世方的父母的继承顺序比较靠后。这是和国内很大的一个区别。国内的继承顺序呢我们常说,叫做三分天下,即当一个人去世,他的父母、小孩、配偶各自可以获得1/3。但在加州,一般都是先在孩子和配偶之间进行分配,只有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面,过世方的父母才可能获得一部分去世的人的个人财产,注意,还不是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当然,这说的是没有任何规划下的默认继承顺序,具体如何分配,仍然可以通过信托和遗嘱来提前约束。
那如何保障自己父母的生活?夫妻俩人最好协商一致。首先当然是最简单的,就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就给一部分钱给各自的爸妈。其次,两个人的人寿保险或者公司的term insurance 等等,也可以协商一致,受益人各写各妈。再者,也可以在信托里约定,任何一方去世后,他所健在的父母都可以马上获得一部分的财产。当然,这里面有一些需要考虑地方,比如父母住在哪里?会不会产生税收问题?夫妻两个人有没有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当父母去世的时候他们获得的这笔财产最终会被怎么处理?这都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第二个,夫妻一方先去世,仍然健在的那位再婚再育,如何保障自己小孩的权益?取决于夫妻二人的移民身份、家庭状况和资产情况,信托有几种形式可以选择。其中有一种是在一个人去世之后,两个人的财产一分为二,甚至一分为三。属于去世那一方的部分,进到一个不可撤销信托内,其受益人,也就是夫妻两个当时设立信托时候的受益人(一般是第一段婚姻中的小孩)是不能被后去世的那位配偶所更改的。也就是说,用这种形式的信托,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至少夫妻两人一半的财产是去到最初的受益人那里。而后走的那位配偶的那一半财产,因为理论上本来也是他自己的财产,他是可以随便处置的。当然,这类信托通常伴随着更高的管理和维护的成本,也减少了机动性。可以说和大多数事情一样,收益常常是伴随着代价的。关键看哪一种更适合你,以及你更看重哪一方面。如果对这类信托比较感兴趣,也可以联系我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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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姚力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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