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最近收到不少关于注册商标的问询,在替客人准备材料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些问题是反复被提及的。在这里,我们整理、罗列了一些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关于商标的基本情况”中的部分Q&A,给有意图注册商标的网友提供一些基本的概念。
Q: 我的标志是否必需要联邦注册?
A: 不必要,在美国,各方不需要注册他们的标志来获得可保护的权利。只有在商业中使用标志,才能建立“普通法” 定义的商标权利,而无需通过注册。但是,在首席登记处获得的联邦商标注册提供了比普通法权利更多的重要优势,包括:
··您对该标志的所有权的法定推定以及您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该标志于注册中列出的商品/服务有关的专有权(而州注册仅提供该州界内的权利,和普通法权利仅存在于使用该标志的具体区域);
··公告您对标志的专有权;
··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在线数据库中列出;
··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得以备案以防止进口侵权的外国货物的能力;
··使用联邦注册符号“®”的权利;
··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的能力;和
··以美国注册为依据,在国外获得注册。
Q: 我的商品/服务并没有logo,只有名字,是否可以注册?
A: 每个申请表格必须包含一个标志的清晰图像(“绘图”)。USPTO使用附图将标志上传到USPTO检索数据库中,并在官方公报(OG)和注册证书上打印标志。如果您想注册不同的商标,每一个都需要有自己独立的申请表格和费用。
有两种类型的附图:“标准字符”和“特殊形式”。而商品、服务的名字即可使用“标准字符”进行注册。
标准字符的会图是普通文字、字母或数字。标准字符标志可保护字符本身,而不会将标志
限制为特定字体、样式、大小或颜色,因此比特殊形式的绘图给予您更广泛的保护。
标准字符绘图必须具有以下特征:
··没有设计元素;
··没有字符和/或数字的风格化;
··拉丁字母的任何字母和字;
··任罗马或何阿拉伯数字;
··只有常见的标点符号或变音符号。
如果您的标志包含设计或徽标,单独或联合使用文字,或者如果特定的颜色或特定文字风格对您是很重要的,则必须选择“特殊形式”绘图格式。如果想注册文字和设计元素的组合,该绘图必须显示文字(一个或多个)和设计元素组合作为一个图像。
Q: 我应该提交黑白绘图还是彩色绘图图纸?
A: 一般来说,即使您使用彩色标志,您也可以提交黑白绘图,因为黑白图纸包含了您标志使用时的任何颜色。但是,如果您的商标特殊颜色与您的产品有相关联和对您的客户是重要的,那么您可能希望限定您的标志,并将这些颜色声明为标志的一部分。如果您提交了颜色声明,那么您还必须提交与您所声称的颜色匹配的标志的彩色绘图 。
Q: 我还没有开始使用我的商标,可以注册吗?
A: 常见的商标申请的基础有以下两种:
··商业使用:标志的使用必须在“跨州”商务中的商品的销售或运输和服务,不止一个州或美国领土之间,或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对于商品,标志必须出现在商品(例如,标签或标签)、商品集装箱、或与商品显示在一起。对于服务,该商标必须在服务的销售或广告中使用。
··意图使用:如果您还没有使用过该标志,但计划在将来使用,您可以基于“意图使用”来申请 。一个真诚的的意图使用该标志不是只有想法但次于市场准备。例如,具有商业计划,创建样品的产品,或执行其他初始业务活动可以反映真正的意图使用该标志。
Q: 是否有任何其他可能的申请依据?
A: 有。根据国际协定/条约,标志持有人可基于由另一个国家(一个“44节”应用程序)颁发的外国申请/注册在美国申请。此外,外国持有人可以在其本国提出国际申请并请求扩张到美国保护 (“第66条(一)”申请)。
Q: 申请费用是多少:
A: 请见商标费信息。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其价值是很难预计的。如想了解更多,请与我所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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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注册公司真的没有注册资本要求吗?
提到在海外注册公司,很多人都会想到“一块钱可以注册个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要求”、“简便易行”,真的是这样吗?
从形式上来说,答案是YES。在美国注册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要求,只要公司设立人提交申请即可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后发行股票数量和价格也由公司自行决定。关于在美国设立公司的基本流程和要求,详见本所文章《公司注册DIY》。
那么实质上呢? NO。如果公司资本不足,法院可能“刺破公司面纱”,要求股东个人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成立公司的一大优势和考量是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避免股东个人资产受到公司债务人的追索。然而,并不是有个公司的壳子做保护,股东就可以享受有限责任。法院更注重实质上的公司法人格独立、资产独立、运营独立。如果股东利用公司的形式进行欺诈或不正当行为,法院可能通过上文提到的“刺破公司面纱”来要求股东个人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决定是否“刺破公司面纱”时,法院会考虑诸多因素,比如公司的资本是否足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资产和股东个人资产是否独立不混淆等。
为享有股东有限责任,避免法院“刺破公司面纱”,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点:
- 公司资本要足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具体资本要求需结合公司的业务类型,参考同类型公司的运营成本,考虑租金费用、员工工资、保险费用、固定资产投入等。比如一个搞物流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美元,明显公司资本不足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又比如,公司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本为100万美元,后以各种方式将公司资本转出,造成公司资不抵债,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
- 公司资产要和股东个人资产分开。公司要有独立的账户。资产记录完整、清晰、连续。
- 避免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混淆。股东不能用公司账户支付股东个人账单和费用,不能把公司收入存入股东个人账户,不能将公司资产用于股东个人目的。
- 公司独立规范运营,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比如:按时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有详细和准确的会议记录,重大决定都按照相应的审批流程并有书面记录。
- 谨慎对待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与主要股东、董事或与主要股东或董事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实体交易时,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审批。公司借款给股东或董事或管理层更应慎重。
- 公司签署合同时应使得第三方知悉合同方是公司,而非股东个人。
原作者:常争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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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并非法律意见。如果您想对您的情况进行评估,请发送邮件至info@yclaw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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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了,然后咧?
恭喜!注册了新公司,跨出了关键的一步,实现了从0到1的转变。那在公司成立之后,还有哪些需要做的呢?
- Recruiting
公司成立后马上就得招兵买马,由于美国的移民政策缩紧,有时候不是只要谈得来、有能力的人都可以招到麾下。在美国合法工作需要是美国公民、持有美国绿卡或持有合法工作签证的人员(关于工作签证问题,请见本所姚力楠律师的文章《初创公司/小公司申请H-1B 的痛点和应对》)。因此,对新员工进行工作身份的验证是很有必要的。每一个新员工向公司报到的时候,都需要填写I-9表格并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如果有潜在员工将来需要办理STEM 延期,公司可以在移民局网站的E-verify系统注册,并通过该系统汇报和验证员工的工作身份。
除了身份的确认之外,新员工还需要填写W-4表格和相应的州的类似表格,以确定每一张工资单的联邦收入税和州税的预缴税金额。根据公司所在地不同,公司还会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比如Paid Family Leave, minimum wage requirement, etc. 各州的劳工部门通常都有做成海报的此类信息。
- Insurance
在公司开始运营后,公司需要购买一些基本的保险,比如 general liability insurance以及与雇佣员工有关的workers’ compensation insurance。
随时公司的发展、产品的上市、董事和高管的增加,保险的需求会逐渐加大,比如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
- Accounting services
成立公司的一个优点是股东的有限责任,保护股东的个人资产不受公司债务影响。为实现股东有限责任,很重要的一点是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不能混淆,公司收入和支出记录清晰。公司的收入和支出需要有准确的财务记录,员工工资发放以及代扣代缴税需要财务服务,年度报税更需要专业的会计师服务。因此,在公司无内部专职财务人员时,找一个外部的会计师进行日常的财务记录、员工工资发放和预扣税等是很有帮助的。
如果公司一开始规模比较小,运营收支不复杂,使用一个功能强大的记账软件配以年度报税时候雇佣外部会计师,也不失为节省成本的一种方式。
- Statement of Information update
有的州会登记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信息,并要求每年或每两年汇报一次。即便尚未到需要汇报的时间,但公司董事和高管有变更,也需要及时向Secretary of State汇报并更新。
- State tax
除了联邦税,多数州对公司经营收入也征收州税。公司需要确定所在州是否征收州税并取得州层面的报税ID。 以加州为例,公司不论盈利与否,都需要缴纳franchise tax。
多数州对员工收入也征税,公司除了代扣代缴员工的联邦税和社保费外,还需要代扣代缴各州的收入税.
多数州对雇佣员工和员工权益保护有专门的机构管理。加州的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简称 “EDD”)主管劳动人事事宜,在加州运营的公司,需要在EDD登记并满足相应的员工雇佣要求。
EDD 时不时会举办一些针对雇主的免费研讨会,话题涵盖劳工法、员工问题、员工收入税、失业/残障保险等等,对于有员工的新公司而言,是非常好的获取信息的渠道。网址:http://www.edd.ca.gov/jobs_and_training/Employers_Businesses.htm
- Local business tax
除了联邦税和州税,很多城市会对企业征收一定的城市税,名称不尽相同,有的是business license fee, 有的是business tax. 建议咨询公司办公室所在的城市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如果公司一设立就已经积极地开始了运营,创始人可能就没有时间来处理上面这些繁琐的细节,好在这些服务都可以外包,会计、簿记员、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常年法律顾问等等,且外包的成本远低于雇佣成本。毕竟,将创始人的时间全力花在公司的发展上才是最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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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DIY
在硅谷,大家总是热情地谈创业谈机会。创业是硅谷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创业需要一个载体,创业者需要公司去实现idea,去聚集怀揣同样梦想的人,去接纳投资人的融资。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成立公司不是口头宣告,而是要走一系列的流程,就如同新生儿要有个出生证或者从政府获取ID一样,公司也需要在政府进行登记以成为被认可的法律实体。
- Filing Article of Incorporation
成立公司的第一步是向Secretary of State 递交Article of Incorporation(不同的州叫法不同,比如在特拉华州叫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Article of Incorporation通常需要填写如下信息:
- 公司名字
- 公司地址
- 公司的送达代理人
- 公司总授权股本
- 公司成立人姓名及签字
Article of Incorporation 递交后,Secretary of State会审核备案并给与公司编号,公司正式成立。这时候的公司类似于房子盖好了,但是还没装修,没通水电,还需要有其他手续。
- Initial organization documents
如同1中所述,公司成立人向Secretary of State递交文件就可以成立公司,这时候的公司只是个壳子,没股东,没董事,没管理人员,因此公司成立人在公司成立后需要选任第一任公司董事,然后由公司第一任董事处理公司事宜,比如发行股票、选任管理层、开设银行账户、支付公司成立费用等。
- 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公司成立后,需要向IRS申请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简称“EIN”),作用类似个人的Social Security Number。EIN可以在IRS网站在线申请,也可以填写SS-4 Form通过传真方式申请。
公司完成登记和获得EIN后就可以考虑去银行开户,不同银行要求的开户文件不同,但基本都会要求提供EIN。
- Bylaws
Bylaw是公司的章程,通常会规定公司的管理和运营细则,包括股东的议事规则、董事会的组成、董事的选任等。
- 公司董事和高管备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管的信息及后续变更通常需要到Secretary of State进行备案,比如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在公司成立后的90天内进行登记备案。
?DIY公司注册 VS请律师
尽管如上所述,注册公司很简单,可以自己DIY。但是请律师进行公司注册还是很有必要的,律师的价值不在于准备基础的公司注册文件,而是对公司注册地、公司类型、股权结构等给予建议和提醒。比如,是不是只要公司成立了,股东就可以享受有限责任呢?公司成立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将来公司需要替员工办理工作签证,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
有融资需求的公司更需要注意公司文件的规范化和完备性。公司文件的缺失、混乱会对后续融资造成很大障碍或者产生更大的费用。
原作者:常争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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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移民局即日起开始接受创业者“签证”申请(”EB-6″/”IER”)
传了很久的创业者“签证”,移民局终于开始正式接受申请了。这对于在美国学习工作的外国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毕竟,一言不合就开个公司自己干,是美国梦的重要体现,也是现在美国的非移民签证里最为缺少的。
之所以给“签证”加引号,是因为这个身份并不能算是一个签证,更不是绿卡,而是国土安全局使用其假释权力给予外国企业家“假释进入美国”一段时间,只要企业家(们)能证明他(们)在美国的逗留能够通过他(们)的企业为美国带来巨大的公共利益。
申请条件:新公司+CxO+有股权+美国投资老司机的钱
- 申请人为合格的初创公司的企业家
- 申请人在初创公司中发挥中心和积极的作用,通过其知识、技能、经验获得的良好职位能够充分协助业务的发展和成功;
- 申请人在该初创公司中拥有实质性的所有权权益(首次申请至少15%,后续的申请更改仍需要至少10%),且该公司:
- 该初创公司是近期成立的且从成立开始就合法的在美国经营(在递交申请之前的三年之内成立);且
- 有巨大的增长和创造工作机会的潜力,由获得了高额的投资、补助、奖励来证明。
- 由获得了高额的投资、补助、奖励
- 该初创公司在递交假释申请之前的一年之内从合格的一位或多位投资者那里获得了不低于$345,000 美金的投资;
- 该初创公司在递交假释申请之前的一年之内从合格的一个或多个政府那里获得了不低于$100,000 美金的奖励或补助;
- 若该初创公司仅能部分满足上述第1或2条,如果有可靠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该初创公司有巨大的增长和创造工作机会的潜力,申请人仍有可能获得假释。
- 合格的投资人。“合格投资者”在这里指的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的个人。如果投资者是组织,则该组织位于美国、根据美国或州的法律组建、且大部分直接或间接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拥有并控制。并且,该个人或者组织经常性地投资日后展示出巨大的收入和工作机会增长的初创公司。这样的个人或组织可能被认为是一个合格的投资者,如果在最近的五年内:
- 个人或机构在五年内对初创企业的总投资不低于60万美元,投资类型包括可转债或行业常用的其它可转换为股票的其它证券;并且
- 在此类个人或组织进行此类投资之后,至少有2个这样的实体创建了至少5个合格的工作岗位,或者产生至少50万美元的收入且平均年收入增长至少达到20%。
- 其他支持性证据。如上述三项只能部分满足,如果有可靠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该初创公司有巨大的增长和创造工作机会的潜力,申请人仍有可能获得假释。能提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快速增长的证据,如:用户或客户的数量、初创公司的收入、额外投资、筹款,包括众筹平台;
- 初创公司的社会影响;
- 初创公司的国家范围;
- 对初创公司所在地区或地区的正面影响;
- 任何其他可靠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该初创公司有巨大的增长和创造工作机会的潜力。
优势:时效久、能renew、配偶小孩能陪同、一家公司三人用
创业者身份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假释获准的创业者可以得到最多30个月的滞留时间,最多可以再延长30个月。其配偶小孩可以一同入境,配偶可以申请工卡(EAD)在美国工作。一家合格的创业公司可以支持三个创业者身份的申请。
与创业者身份相比,L-1A 签证需要在美国境外有关联公司、H-1B 对于对公司有绝对话语权的申请人也无法适用。创业者身份是为真正来美国创业的外国人量身定制的。
缺点:可能短命
在这里说一下这个一波三折的创业者身份的背景。
2016年8月,移民局曾经推出一份提议,表示将为有意在美国创业的人士专门设计一个长期留在美国的签证,被称为创业签证。
2017年1月,国土安全部正式公布了名为《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国际企业家规则”/“IER”)的创业签证EB-6议案,开始进入公示阶段。原定于2017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执行。
正当国际企业家们准备“我带着脑、你带着钱”地来美国大干一场,7月11日,国土安全部发布了一条推迟IER的规定,说推迟到2018年3月,甚至取消。
这一来,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国家风投协会”)不干了,将国安部告到了法院。2017年12月1日,DC 的联邦地区法院同意了NVCA 的主张,认为国安部在推迟IER的时候没有给公众应得的通知和评价的机会,也谈不上有一个好的理由,因此该推迟应该被废除。
所以国安部不得不按照原来制定的IER开始接受申请。但同时,“你不是说我没通知吗?好的我这就给你通知”,国安部一边审批着IER 的申请,一边着手发布拟议规则制定(“NPRM”)的通知,试图取消IER。国土安全部正处于起草NPRM的最后阶段。
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要办,趁早!
【2018年5月25日】移民局已经提出要取消I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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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司/小公司申请H-1B 的痛点和应对
【此文结合了2018年的一些发展进行了补充】
2019年已经到来,H-1B的申请季还会远吗?手持OPT 的新员工或者还在找工作的毕业生,都必须开始考虑今年的H-1B 申请了。在旧金山湾区的小伙伴们很多会希望去一个初创公司,甚至自己设立一个公司,但会对初创公司是否能够顺利办理H-1B 有所犹疑。同样的,很多初创公司在选择员工的时候,也会有“我们公司如果要赞助潜在雇员的H-1B 的申请,是否有能力做到?”的顾虑。这里我们就来说一下相比较为成熟的公司而言,新公司/小公司在申请H-1B 的过程中容易遇到的来自移民局的挑战和应对。
你有钱吗?
在申请H-1B 之前,雇主需要先申请LCA(劳工情况申请),其中雇主保证其将会付给外籍雇员不低于当地现行工资标准的报酬。这对于已经设立了一段时间、正常运营的公司而言,不会是一个多大的问题,但是对于初创公司而言,由于新设立的公司大多数还未盈利,移民局往往会要求证据以证明该公司有能力支付给雇员LCA 中批准的工资,也就是公司的财力证明。这包括但不限于:已获得或正在谈的融资证明、银行账单、启动资金(可能是公司拥有人自己的投资或者借款)等等。与之相关的有所帮助的文件有:商业计划(我们现在还没赚钱但是我们的商业模式会赚钱)、已经签订的商业合同(看!钱正在来的路上)、市场宣传(看!客户正在来的路上)等等。当然,与移民局一贯的标准一样,这些证明性文件里面没有什么是必需的,我们建议尽可能多提供,因为如果被RFE(要求补充材料),移民局也是要求这些证明。移民局也不会说到底要有多少钱才算够,这也和公司的性质有关系,一家生产硬件的初创公司所需要的资金和一家只需要人力的服务行业的公司所需要的资金肯定是不同的。但是,用常识来看,一个公司的资金如果仅仅只够支付该雇员的工资,显然也是不够的。如果H-1B 成功申请下来了,雇主本来也就是要按照LCA 中提到的工资付给该雇员的。
公司有办公场所吗?
作为一家创业公司,可能你的办公场所是自家的车库,这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你的公司需要支持H-1B 的申请,则会有问题。移民局越来越多地对办公场所、办公工具有所挑剔。会要求雇主提供照片、租约、收到的信件等来显示办公场地的真实性,以及雇员将有足够的办公场所和工具进行工作。如果办公场所是居民住宅,移民局会让你提供该城市相应的区域划分规定,以证明这个地址可以被用于商用(这当然无法获得,所以不要在家开公司办理H-1B)。如果雇主的办公场所为联合办公空间,移民局会要求提供共用一个地址的所有公司的名字,以及他们和雇主之间的关系。甚至会让雇主画一个办公场所的平面图,来表示雇员的工作空间等等。
这个职位是必需的吗?
H-1B 签证是发给Specialty Occupation (特殊职位)的。当大公司申请H-1B 的时候,移民局默认这样的公司拥有足够复杂的运营,所以需要H-1B 这样的特殊职位。而当初创公司申请H-1B 的时候,移民局会更加严格地审查为什么该公司需要这样一个特殊、专业的员工。所以我们建议申请的时候需要表明公司的发展轨迹,以及为什么需要该雇员来提高运营或帮助扩张。除了前一段中所提到的商业计划之外,公司现有和未来的组织架构也会有所帮助。
这个雇员真的是“雇员”吗?
H-1B的持有人必须是“雇员”,和公司之间是雇主-雇员的关系,也就是说,雇主可以雇佣、解雇、支付、管理、监督、控制雇员。很多初创公司的员工数会很少,0个或者1个这样的少。移民局容易产生的疑问是:“这个人真的是雇员,而不是公司的所有人之一吗?”这里面有两种情况:1,雇员确实只是雇员的情况下,非常容易证明真实的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或者Offer Letter、公司股东名册(显示没有该雇员)。2,雇员在公司确实占有股份,甚至是共同创始人。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该公司有董事会可以雇佣、解雇、支付、管理、监督、控制该雇员,这样的H-1B 还是可以获得的。基本上移民局需要有另一个实体来控制雇员的雇佣情况和具体工作,而非该雇员在公司是一言堂、公司是为该雇员服务的。
新公司会有足够的工作给雇员做吗?
移民局问这个问题并不新鲜,但在2018年这个问题出现概率增高,甚至不是刚成立的小公司也会被问到。这需要通过比如公司的业务合同、账单、客户列表、工作样本等来证明。新公司可以提供的文件更多在于商业计划和业务合同。
易诚律师事务所曾帮助了Payroll 上没有员工的公司、Payroll 上只有1个员工的公司、只成立了3个月的公司成功申请了H-1B 签证。如需免费的评估,联系方式在文后。
H-1B作为大多数留学生毕业之后要在美国工作的唯一签证选择,可谓限制多多。每年各大科技公司的CEO 们都没少批评量少的可怜的H-1B。除了在各个渠道发声之外,我们能做的就是按照现有的规定,打好手中已经有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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